400-011-8982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文章列表
法律知识
  • 生理缺陷能作为判决离婚的条件吗,家理律所的回答
    「生理缺陷能否作为判决离婚的条件」,别急着问对错。得先弄清情形,情形定了,答案就浮出来了。为什么不能一句话说死生理缺陷不必然判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发布时间:2026-09-25
  • 没有离婚协议书能离吗?家理按协议与诉讼两条路讲清
    没有离婚协议书能不能离婚取决于你走哪条路——协议离婚必须有协议书因为没有协议书民政局不会受理。但诉讼离婚不需要协议书因为你在起诉状中就写明了你的全部诉讼请求法官会根据你的请求和证据作出判决。所以答案是
    发布时间:2026-09-25
  • 离婚后生活困难,能不能向对方要经济帮助
    不少人在离婚时才发现,自己离了婚可能连住的地方、基本生活都成问题。法律并不是"一离两清",对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确实留了一道兜底——离婚经济帮助。但它有严格前提,不是长期赡养。经济帮助的前提是"离婚
    发布时间:2026-09-25
  • 出轨到什么程度算重婚?家理律所列出赔偿主张的几个条件
    很多人对「通奸和重婚的界限在哪,离婚赔偿怎么主张」的第一反应就是错的,而且错得理直气壮。这一篇先把方向掰正。先把误区掰正通奸和重婚的法定界限。民法典第1091条第一项为"重婚"、第二项为"与他人同居"
    发布时间:2026-09-25
  • 抚养方再婚,新配偶想收养孩子要另一方同意吗?家理律所的看法
    关于「抚养方再婚后新配偶想收养孩子,要另一方同意吗」,流传的误会特别多。最常见的说法是“只要怎样就一定能怎样”,但真到了法庭,判断标准要严得多。先把误区掰正继父母收养继子女要不要另一方同意。民法典第一
    发布时间:2026-09-25
  • 专业律师
  • 社会职务:家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曾任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婚姻法律师曾任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曾任香港《南华早报》特邀婚姻法律师曾任《工人日报
    杨帅
  • 社会职务: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婚姻家庭研究专项基金顾问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易轶
  • 社会职务:家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婚姻家庭研究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家族企业财富治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
    马赛男
  • 联系方式

    电话:400-011-8982

    邮箱:jiali@jialilaw.com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8号合景国际金融广场3101

    扫码加微信咨询
    Copyright © 2026 广州房产分割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津ICP备2026011347号